
梁嘉伦 先生
Nickclent Neoh Kah Loon
生日日期:25/1/1989
性别:男
目前居住:新加坡
家乡:北海,槟城
身高: 178cm
体重: 62kg
爱好: 摄影,慢跑,绘画
发色: 黑
眼色: 黑
最喜爱的颜色: 彩虹色(其实他喜欢每种颜色)
最喜爱的食物: 牛排,日本餐
偶像: 阿妹, Beyoncé,Jessie J,(Adele? ok pun, 我有很多idol liao)
口头禅: What the hell?! LOL, 干~!
优点: 享受和探索一切事物
缺点:懒人一个
怪癖: 偷拍人家(只有帅和肌肉男)
伴侣的要求类型和条件:
straight act可爱
不能过瘦和过胖
善良
homely(有点宅男的意思,但不是,喜欢呆在家种花啊煮菜啊清理屋子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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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记述
永远记得我们认识的那天,2007年11月29日,我的生日,在北海美嘉广场的V-spot卡拉ok举办了一场论坛网聚。【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:“你是念日新独中的吗?”】。
四剑侠时期的我们青春年华,若要我在你们之中选出一位我最要好的知己当然非你莫属。2008年4月5日,你在无名写了一篇名为【天字滴一号网友】的文章,读了以后实在是很惊喜与感激,你还编辑了我们第一张的合照,添加了一行文字【我YI生+YI世的知己】。--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nickclent/6770425
过了一段的时间,不常呆在北海的你偶尔还是有回来,当时的我非常想念你,好希望可以常常和你出来聊天,因为你是我的秘密储存体,2008年9月8日,第一次把你当成了主题写无名文章,内容写到【无论我坏到了怎样,你都会说:“这就是我认识的小文”】。--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jowy07/15334517
【我和小文认识的三周年夜晚】这篇无名文章是于2009年11月29日写的,这一天也是我的生日,我们的感情似乎没有以前那么好了,因为我越来越少联络了,渐渐产生陌生。然而思想正面的你仍然还是抱着友情的希望前进,这一点真的是把我给感动了。--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nickclent/7972296
2011年4月10日,我们也曾经合作过拍摄一组的相片,这是我第一次当你的模特给你拍摄,我很欣赏你的艺术头脑,你的独特创意点子,让我们的友情镶上了这一段宝贵的【ka cia】回忆。-- http://www.facebook.com/media/set/?set=a.1998838567601.135519.1142630434&type=3
最后一次的我们两人聚会地点是北海Sebarang Jaya的Mc Donald, 也拍了一张目前我们最新的合照。2012年1月20日,这天的我们仿佛回到了从前,聊了好多事情,从以前到现在,从软弱到坚强,【其实那一晚的我好舍不得你】。-- http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.php?fbid=3094317633893&set=a.2122938790029.145986.1142630434&type=3&theater
以上都是有我还记得很清晰而且有在网上记载下来的重要事件,或许你会忘记了,不过我永远还是那个【如果我变成回忆】,而你就是【我的回忆不是我的】。
上传一张经典的照片,性感赤裸又阳光的伦伦和伦伦 -- 2009年9月
哈哈
ReplyDelete欢迎回来你回来写blog
不然我已经很久没看人家写了
感觉自己都在自言自语
很孤独的==
干嘛突然写关于我的
害羞neh~~~
哈哈哈
我真的很感动
也很看得出你很用心
因为要找回我之前写的日记
还蛮困难的。。。。>,<
那个“但不是,是喜欢呆在家种花啊~”
少了一个逗号,意思好像倒翻了XD
我想对你说的话太多了
所以我还是写在我那边吧
爱你,大爱!
哈哈哈
哈哈,我最近有了一种想法才会突然很想念你的。
Delete也不懂该如何对你说,或许你有注意回前几篇我写的,可能你会察觉到,哈哈。
恩恩,虽然有时会吃你的醋,不过到最后也搞清楚了状况,哈哈,才明白原因是什么。
我想要你加油在泡某个人的身上^^
希望大家一直都是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快乐。
Best Friend Forever
哦~~你有写到关于我的哦?
ReplyDelete我还不知道嘞
我看了看,找不到哪篇是你要对我说的话~~~==
也不是泡啦
只能说经过了一些事情
不再像以前那么横冲直撞
一切都只能顺其自然